学佛问答
什么叫执著?
问:我们学净土念佛法门,每个星期学一次佛法知识,算不算杂修?念佛能消罪业,一句“南无阿弥陀佛”能灭八万四千罪。有人说念百字明咒更好,百字明咒是专门消罪业的。我们究竟该怎样念,才不算杂修?关于“执著”这个词,我觉得用语文知识来解释,应该是认真的意思。在佛教里是贬义词,应该怎样理解?也就是说什么叫执著?
大安法师答:修念佛法门的,学点佛法的知识,这是应该去学的。比如佛法知识要告诉我们:小乘法——三法印、声闻法、缘觉法,菩萨法,五时八教。这些去了解一下没有什么坏处,也需要去了解。这些佛法,一点基础知识都没有,你看净土宗的的这些经论,那也是两眼一摸黑——看不懂的。这动不动不要叫杂修。我们作为佛弟子,应该要了解佛法的基本知识。然后在有一个全局的基本把握之后,再选择一个法门一门深入。这是应该走的一个道路。
那么确实:念一句“南无阿弥陀佛”名号,能消八十亿劫生死重罪。这个念佛不是泛泛的去念,一定要具足深信切愿、至诚恳切的去念。这个念,念得跟阿弥陀佛愿力相应,你才能具备消这么多罪业的功能。如果你一点信心都没有,有口无心的、有气无力的念,哪能消什么罪业呀?那也是消不掉的。所以我们修行净土法门人,首先要解决信愿问题。这句名号要用信愿来庄严,信愿感通佛力,才有巨大的灭业障的功能作用。而且确实一切三昧中,念佛三昧是消业障的最好方法。这龙树菩萨在《大智度论》里面都加以了辨识。所以你对这个名号产生了信心之后,你当下这个恳切的念佛就在消业障,就不需要借助其他的了。一定要学学大势至菩萨的方法——一门深入,叫“不假方便,自得心开”。不假方便:不需要去参禅、持咒,搞其他的,就一句名号,单刀真入。以念佛心入无生忍,以念佛心开佛知见,以念佛心消一切罪业,以念佛心往生,以念佛心成佛:这就是一门深入。在一个焦点上去开花,这就是阿基米德的一个杠杆点。这个杠杆点就能撬动地球,就能撬动法界,就把我们如来藏这个宝库打开。这句名号就像一把金钥匙,把我们如来藏的宝库全都打开。所以千万不要搞得太杂了。有人听说咒能消业障,甚至还有一个说法:等我念某某咒消完业障之后,再来念佛。那你如果这样的话,你一辈子也不能念佛了。由于可以断定:你念任何咒,也不可能把你无数劫以来无量无边的业力全都消掉的。所以对一个净业行人来说,主要是你有信心。业障有不有、有多少,都不在考虑之列。因为他是带业往生的法门。知道吧?所以不要老是考虑业障的多少问题,是要考虑你有不有信心的问题。往生的障碍不在于业障的大小,往生的障碍就是怀疑。怀疑,你才往生不了。你有信心,再大的业障你都能往生;你没有信心,再小的业障你也往生不了。是这么一个道理。
“执著”这个词,它主要是对于我们业力凡夫而言:对这个世间的一切法——万法,无论是色法、心法,凡夫法、圣贤法,善法、恶法这些,他不了解真相,他认为这些法是真实的。既然认为是真实的—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,它就会引发他的执著、他的贪恋、他那种得失的强烈情绪反应。所以佛针对我们这些执著的众生,就讲了二十二年的般若系经典。般若的经典,就告诉我们诸法的空性。一切法都是缘起的,一切法如梦,如幻,如影,如泡,是不可得的,毕竟空、无所得的。我们了解诸法的实相,我们心量就打开了,就不会贪恋,不会执著了。当我们不住一切法的时候,我们就住在般若上。所以般若系经典都告诉我们:无住。无住,就是不执著;你住在一个法,就是你的执著。住在这个法当中执著,我们的心量就狭小了。这就是我执、法执的一种集中的表现。般若系经典知道诸法的空性,首先人我空,然后法我空。人、法二空——都空了,我们就契入到不二的那种自性——那种父母未生前的本来面目——那种法身向上的本分——“本地风光”。那种“本地风光”,跟十方三世一切如来的体性平等无二的。这时我们就远离了执著。但是我们又有悲心,还要修行善法。是这么一个道理。
但这个“执著”,确实有“认真”的涵义在里面。我们业力凡夫由于还有我执、法执,我们离不开执著。现在就换一种东西,转换一种执著的对境。我们不学佛,执著的是五欲六尘,是功名利禄,是饮食男女。现在我们得转移一种执著,就像儒家讲的“择善而固执之”——选择那个善去固执,去执著。那我们就执著这个名号。那个名号慢慢的念、念、念,这个名号是实相,念得我们越来越不执著了,然后和念就入到阿弥陀佛无量光寿里面去了,那就契入到无住。无住生心:生起慈悲心、愿力的心。所以透过执著,证入诸法的空性——就是“真空”,然后又产生净土的“妙有”。这才是大乘佛法的中道。所以在佛法当中,你贪恋、执著是贬义词;但是在修行的过程当中,你执著善,也是一个好的事情。这是修道过程当中的一个过程:我们执著这个名号,执著西方极乐世界。到西方极乐世界之后,证得无生法忍,就一切不执著了,我们的心量就打开了。这就是从往生契入到无生,从有念进入到无念。这样的一个事相上的执著,到理上的不执著,它是一个过程。所以大家还是好好执著名号为好。
——大安法师《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》第21讲(融法恭录)